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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重要公告】113學年度中文系「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申請日期:113.04.08~113.04.26)

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113學年度「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

 

一、申請日期:
  113/04/08
(週一)~113/04/26(週五)1700洽中文系繳件辦理。

 

二、甄選申請需繳交文件
  (一)請自行下載填妥 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113學年度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申請表
  (二)
請附「歷年成績單」一份:請備妥一年級、二年級全學年學業成績;三年級第一學期學業成績。

 

三、中文系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條件

本系學士班學生甄選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該班前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得於規定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年向本系碩士班申請。

◆本系之甄選,以學業成績審查為準:

(一)其第一、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第一學期學業成績,符合當年本系訂定最低之成績標準。(二年級轉至本系者,因無第一學年成績,則以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第一學期成績為主)

(二)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則以各五學期或三學期成績總平均排比,擇其較優者錄取。

 

四、本系每學年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之錄取名額為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