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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重要公告】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112學年度「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訊息(申請&繳件日期:112.03.27~112.04.21)

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112學年度「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訊息

一、 112學年度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申請日期:
     
112/03/27(週一)~112/04/21(週五)17:00洽中文系繳件辦理。
二、
甄選申請需繳交文件:
   (1)
請自行下載填妥 「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112學年度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申請表」。
 
 (2) 請附「歷年成績單」一份。
         
成績單需顯示說明:請備妥一年級、二年級全學年學業成績;三年級第一學期學業成績 。
三、 中文系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條件:
    ◆本系學士班學生,得於規定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年向本系碩士班申請。
    ◆本系之甄選,以學業成績審查為準:
     
(一)其第一、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第一學期學業成績,符合當年本系訂定最低之成績標準。(二年級轉至本系者,因無第一學年成績,則以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第一學期成績為主)
     (二)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則以各五學期或三學期成績總平均排比,擇其較優者錄取。
四、 本系每學年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之錄取名額為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