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110學年度大四必修「畢業專題(一)(二)」課程師資與執行方式通知 (第一輪申請指導老師:自110年4月28日至110年5月28日截止。)
靜宜大學中文系 110 學年度大四必修「畢業專題(一)(二)」課程師資與執行方式通知
110 年 04 月 26 日
壹、依據本系 108.03.21 系務會議提案三 決議辦理。
案由:本系 108 學年度起學士班四年級專業必修「畢業專題(一)(二)」課程師資與執行方式,請討論。決議:
一、「畢業專題(一)(二)」課程不安排固定上課時間(若此亦符合申請統整課程)。
二、由當學年度畢業班(四 A、四 B)二位導師負責彙整上傳「畢業專題(一)(二)」課程綱要、學期成績輸入,申請與執行統整課程,了解分組情形與進度。
三、「畢業專題(一)(二)」課程師資以全系專任教師為準,不旁及本系兼任或他系教師。
四、四 A、四 B 兩班「畢業專題(一)2 學分」與「畢業專題(二)2 學分」,學期鐘點 4 小時由當學期全系專任教師員額均分。
五、每組學生人數為 3~4 人,每名專任教師擔待至少 2 組、至多 9 人。
六、當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周之周四 15:10~17:00 為「畢業專題」共同時間,全系專任教師與大四必修學生皆須出席。
七、大四必修學生須於第一學期開學第二周內確定所屬組員,並經指導老師核可確認名單。
八、當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十四周舉行「畢業專題」成果展。
貳、申請指導老師期限與流程注意事項
一、每組學生人數為 3~4 人,全系共 14 名專任教師,每名教師擔待至少 2 組、至多 9 人。
二、申請日期:
(一)第一輪申請日期:110 年 04 月 26 日至 110 年 05 月 28 日截止。
(二)第二輪申請日期(以重補修生為主):110 年 09 月 13 日至 110 年 09 月 22 日截止。
三、110 年 09 月 16 日(周四)15:10~17:00 為「畢業專題」共同時間【地點:伯鐸 121 教室】, 全系專任教師與大四必修學生皆須出席。
四、申請指導老師流程:請依序 1→2→3→4 於申請期限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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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必修生自行覓妥組員(每組學生人數為 3~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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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繕打列印【110 學年度大四必修課程「畢業專題(一)(二)」指導老師申請表(三聯單)】,如附加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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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洽指導老師同意核可,並經指導老師於申請表確認簽名(三聯皆須簽名、標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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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申請表(三聯單)交由所屬(第一聯小組長、第二聯 指導老師、第三聯班級導師) 收執。
參、請參見本系專任教師學術專長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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